一個舊情人,在離別十一年後跟你約會,共晉晚餐,你會對她有甚麼期盼?

希望她變得更美艷吧,反正你現在剛好單身,而且也證明你從前已經眼光獨到,早就料到她將成為今天的大美人;抑或是甚麼都不要變,繼續天真純品,因為嘛,你喜歡的,也就是從前的這個她。

假設你的舊情人是Portishead,假設你在1994年,跟他們那張暗黑、頹靡且極具電影感的《Dummy》邂逅之後,便給迷惑了,甚至認為其他Trip-Hop音樂都沒法比擬的話,或許也會跟我的想法一樣──不變,便足以應萬變。

 

(原文刊於《文匯報》2008年5月11日〈百花周刊〉「耳油未盡」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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