炮台山港鐵站附近,那間設在地下的舊舊的商場,好像叫英皇中心之類,樓梯底下有森記圖書公司和二手書店。兩個店子之間,有約莫十來隻的貓,或走來走去,或悠閒地躺臥,或打著盹瞇起一條線的雙眼,望著稍微停下急促腳步,前來打書釘的過客。

 

每次來訪,總覺得氣氛有著說不盡的迷惑,在那裡走著,精神未能抖擻。大抵跟昏暗燈火有關吧,這裡的店舖招牌和廣告燈箱,在與世無爭地發出有氣沒力的微溫,似苟延殘存。雖然那時已是晚上九時許,但我相信,即使在日照燦爛的大白天前來,情況應不會有太大分別。




不過,感覺是很奇怪的東西,有些事物,你看上一眼,喜歡就喜歡,就算裝腔作勢,騙到人,也騙不到自己。我是獨愛老式商場,十年前的觀塘廣場,十數年前的淘大商場,便很合我的脾胃,就是單說小本經營的唱片店,老闆個個都有品味有慧眼,懂得進人們不懂(敢)進的好貨,其他別致有趣的小店更不用說。

 

或許當時年紀小,見識學識都不多,我每次到訪都有收獲。管你在我家附近連開十間又一城、APM,只要一個舊式商場沒有倒下或變質,便能輕易牽引我的步伐。新建的大型商場,遊人既多路也難走,店舖更是千篇一律,梗有一間喺左右,早已不是那間便利店的專利口號,顧客到哪間商場買東西,其實分別不大,我沒有一定要到某商場的理由。如果毫無個性,即使燈火有多通明,明星有多常駐場表演,也沒法展現神采。在這些大型商場裡走著,作為flâneur(都市閒遊者)的身份和漠不關心的感覺便越強烈。若說成是我和它們「性格不合」,未能發展甚麼關係下去,也不為過。

 

所以,只要英皇中心那陣舊味不退,只要那兩間書店仍然開業,我還是會繼續來訪,打打書釘。森記的貓,看見我都會避開,大概跟剛才與小狗玩耍有關,一身狗的氣味還沒散清,要知道貓兒鼻子是很靈敏的。我見貓兒抗拒,店主又在,都不敢逗牠們玩。

 

晚上耐性不夠,只在森記走了一圈便離開,也沒有細嚼新上架的書。二手書店就在森記的隔壁,雖然每次前往都沒有收獲,但我仍然是每次都進去。店子門後的書架上,坐著一隻啡白色雜毛貓,身子長長。牠看著我良久,不如其他貓般躲避我,我見四下無人,便尖著嗓子,「喵喵」兩聲扮貓叫。

 

雜毛貓聞聲跳了下來,熱情地在我腳底來回揩擦,我樂了起來,又喵喵兩聲,然後逕自在矮枱上的書叢四處打量。那時只覺手背一熱,原來那隻雜毛貓歡喜得主動舔了我的手一下。我立即低下頭來望著牠,牠也定神看著我,那種感覺到底是有點古怪的。

 

我有點錯愕,在街上逗貓玩雖是常事,但遇著這種情況,倒是頭一次。或許牠是肚子餓,或許牠很習慣逗客人玩,但誰知道?當時我也沒有留意貓兒的性別,不過,現在想起來,大概牠也未必能確定我是雄是雌吧。

 

由於我不太願意摸街貓,便不多理會,自顧自繼續在店裡的書海裡鑽。不過,貓兒仍然亦步亦趨,我心不忍,又喵喵地叫起來,牠見我還有反應,旋即跳到椅子上,還站起身來,竟跟我一樣高,那時,我與雜毛貓的對望視線,居然是同一水平。

 

我笑了笑,搖搖頭,還是沒有撫摸牠,怕骯髒。噢,我竟然嫌棄了吻我的貓。最後還是離開吧,記得雜毛貓也有跟著我走到店子的門口,還探頭出來,不過已開始左顧右盼,眼神和專注力已沒有剛才那麼集中。現在反而有點內疚,我至少應該摸摸牠的頭,讚牠乖巧,或把口袋裡的朱古力拋給牠吃。下次到訪,一定要對牠好一點,如果牠還記得我的話。

 

想深一層,也難怪我喜歡舊式商場吧,因為,在那裡,有我喜歡和喜歡我的各種事物,例如,吻我的唱片樂聲,吻我的書香,吻我的咖啡。

 

不過,最有趣的,還是吻我的貓。特別是在情人節前夕。

 

 

 

後記(預告):

 

話說回來,昨天想了一個小小的文字遊戲,也就是即將出版的《众獨》第16期編者話文章,頗適合在情人節玩。你可以說文章是遊戲,如果沒有人參與,遊戲既不成,也可以看成是獨立一篇作品。

 

那篇貼文,該會在今晚(二月十四日)十二時左右上載,如果朋友不嫌遊戲無聊,就一起玩吧,我想在一天裡完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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