續談夢。

有說「至人無夢」,凡人如我,自然每晚也夢來夢去,雖然甚少會清楚記得夢境發生的事情。上文提及,睡眠最重要的功能,未必就是休息,起碼腦部在那段時間,其實是處於高度運作的狀態。

已有科學研究得出,做夢與REM sleep(rapid eye movement sleep)有關。有20%的睡眠時間,眼球的轉動速度加快,腦電波的活動也會變得不規則,一般相信,那就是人們做夢的時間。也有實驗是在REM期間把人弄醒,人們都能說出當時正在做夢,以及做夢的內容。REM與Non-REM以大約90分鐘的時間,規律性置換,即是說,一次做夢的時間就約為觀看一場足球賽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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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談睡眠。關於我的。

別以為過度活躍沒時停、很晚都能在網上碰見的我,一定睡得很少,但實情卻是,我每天都幾乎能夠保持睡眠約七小時,比一般同齡的香港人都多。

這當然跟我上班時間較晚有關──如果我凌晨二時進睡,翌日九時起床,也有整整七小時睡眠時間,很接近理想的八小時(三分一天),基本上已相當充裕。而且我的睡眠質素也算不錯,半夜扎醒、去洗手間的次數很少,有時甚至連電話、鬧鐘的鈴聲也傳不進耳窩裡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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凌晨4時,亮著燈。軟癱在牀上,虛弱得極像病人。

就是不要進睡。

「剛才不是很快樂嗎?來個甜睡吧。」不回應。

只是夢一場,多好。醒過來時,甚麼也不留痕。






十指掩面,心想,別看、別看,卻又忍不住,要偷偷地從指縫間,由頭到尾看一遍。

直至,看見了。

「都叫你別看的吧。活該。」

好了,都看見了,還不肯安靜下來嗎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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