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歸十年,正值自己成長的黃金十年。 

自己有幸經歷香港這十年的起落與變遷──98年旅遊韓國時,啟德機場去、赤臘角機場返,親身見證新舊交替;03年「哥哥」離世,經歷最荒誕和失落的愚人節,年尾梅艷芳也敵不過癌症,兩巨星殞落,終明白何謂一個時代的終結;03SARS肆虐,在社會一片愁雲慘霧下大學畢業,起薪點極低,又毅然報讀一個跟本科南轅北轍的碩士課程,看似是為追逐理想和興趣而發奮,其實只是反叛期仍未過;03年「七一」汗流浹背上街去,成為50萬人海裡其中一粒微塵;05年董伯下台我轉工,並工作至今,同年碩士畢業,標誌著自己轉field成功;07年「七一」的早上,我一邊看著吵醒我的《回歸慶典》,一邊為《獨》寫成這篇原為二百字,但恐怕又要「爆字」的編者話,結束這一期所有的文字撰寫工作。事實上,這星期也沒日沒夜地寫了近萬字。 

驀然回首,這十年,香港好像發生了很多事,我也發生了很多事。別人總覺得我一直為理想堅持,做著自己喜歡做的事,但我只覺自己在做夢──渾渾噩噩,不知今夕何夕,也不理解何時是夢醒時分,只想繼續遊戲人間。 

所以,但願,不要夢醒。你也別叫醒我。

 

(原文將刊於《众獨》第9期(2007年7月號)編者話。此文為較長版)




連續第二天,成了公司的包尾大幡。

在這個開放式彈性上下班時間的公司裡,一向嚴守八小時工時的我,這種事是絕無僅有。上一次,也是第一次最遲離開公司的,要追溯至兩年前,同樣是這段出版界最奔波勞碌的日子。那天,還碰巧是我的生日。

昨晚,我不僅是最晚離場的員工,還帶了一部分工作回家去。趕deadline趕得天昏地暗。

是的,overload了,好像甚麼事情也要我去完成,這邊廂的工作做不完,那邊廂的工作又要急急趕deadline。只得一雙手,是有點應接不下。我不肯定是不是在這裡的日子過得太安逸,忽然有數倍增的工作量,便叫我吃不消。不過,我的狀態還未100%回復,這一點我倒承認。

朝十晚十的日子,也想起從前「我在太陽的日子」。

結果,這星期,約會推掉了好幾個,幸好訪問一早便完成,否則更是百上加斤。

上級的同事說,不如把工作帶回家做吧。回家嘛,我要寫訪問稿啊,再不寫,我的deadline也到了。這些話我當然沒有跟她說。






最近,手提電話的充電器好像失效,充電了不消數分鐘,便顯示充電完畢,但翌日僅接了數個電話後,電池便相當慷慨地用去一半,遇上有重要事情辦的日子(如做訪問),我更是不敢亂發電話找人聊。

星期一,回母校理大做訪問(朋友們都知道,我自覺自己是理大人,而非嶺大人,我充其量只是嶺大的「半邊仔」),與被訪者又是一貫的「到時電聯」、時間與地點不明的曖昧約定。那天早上已不停接過多個電話,看到手提電話上電池只剩下一條2mm的可憐儲量顯示,由於那時仍有數個必須要打的電話,為免失去跟被訪者的唯一連繫,便只好在當時身處的尖沙咀尋找電話亭,好還清該日仍未還的電話債務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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短trip前,送上陳綺貞的《旅行的意義》。

其實更愛acoustic版,但那MV卻沒有字幕,所以,還是選了這個較warm的版本。

問我旅行的意義嗎?唔,我這個人,最怕向人交代甚麼、解釋甚麼。雖然,我仍然在意得到別人的關心。

不過,旅行,一定需要意義嗎?








這應該是《把儉德大廈錯喚作雷光夏》的續篇。

仍然是混亂,但說的不是內在的混亂。其實內在的自己,根本就從未穩定過。

這一、兩個星期,周遭突然出現一堆堆混亂不堪的事情,也必須要即時處理,壓得我透不過氣來。身邊的人都對自己有不同的要求,就像從地上伸出一隻隻無形的手,在拉扯著自己,教自己不停地搖擺──向前走了不遠,就被拉向左;當你稍為定下心神,確定自己的位置時,又被扯回後,來一記還原基本步。

你覺得迷失了,想停下來、想佇足片刻來辨明方寸,也不易如願,因為總是受到太多擾人的事羈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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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幾天,人有點混亂。

昨晚夜歸,開了電腦,胡亂啟動一些程式,瞥過必須看畢的檔案,然後,不知是甚麼時候,睡著了。

睡醒時,頭有點痛。數個MSN的對話視窗在閃動。思緒還未給好好整理,母親便著我洗澡去。

「我還未洗澡嗎?」接著的問題是,我到底是何時睡著了?睡了多久?

大概是累透了。周末、日兩晚都沒有好好進睡。別人休息,我工作。昨晚原打算整理一下訪問稿,結果計劃被迫擱置。前天看了一場舞台劇,也想寫些甚麼來,卻怎樣都不成文,心力好像都被奪去。這是,忽然字塞綜合症侯群。

遲了離開家門,時間都花在找尋眼鏡的工夫裡。從客廳、到洗手間、到房間,來回三次,遍尋不獲。我按下房燈按鈕,在枕頭與薄被交纏的漩渦裡,我看到眼鏡抬著頭,看著我,跟我一樣神情呆滯。

約了人,把車頭錯說成車尾,在長長的月台上,兩人只好逐漸縮減距離。「怎麼了?」

我答,我生病了,今天也不想上班去。其實是想罷工。

後來,把雷光夏的《黑暗之光》放進唱片機裡,準備感受一下淡淡的、靜靜的憂愁。戴上耳筒,走了幾步,不對勁。幾首純音樂。唔,是儉德大廈的《在森林和原野》,這次沒有弄錯了。

我就像走進了一個原野森林。在那裡,乏力的我拿捏不到黑暗之光,還好像,迷失了。不過,應不致迷路吧?






別人讚我記性好,其實受之有愧。

前天在地鐵車廂裡,碰到一個很面熟的人,但儘管我找翻所有記憶抽屜,他的名字卻怎樣也記不起來,就連在哪裡結識,我也無法想得起。我知道他在望著我,我卻刻意回避,就當沒有結織這個人算了。翌日撰此文時,我甚至連他的模樣也忘記了。

對我來說,原來忘記一個人的名字,是意味著連這個人也忘記了。

所以,我記性不是特別好;對我沒意義的事情,我甚至轉頭便忘。記憶這怪東西,是有選擇性的──雖然怎樣選擇,你不是輕易便能把握得到。

要把握記憶,學《刺青》主角竹子和小綠,把事情都刺到手臂上便可靠嗎?不是的。你難保不會像那小混混一樣,遭人狠狠斬掉雙手。最後,自己看著好像曾經屬於自己的,那雙紋滿神佛、刀劍、英文字中文字象形文字的手,想摸,也摸不著頭腦。

又或者,刺青針才扎了數次,你便熬不住痛楚,轉身就逃。

原來,最可怕的是,刺青刺青,刺不出青,卻只刺出血來。

於是,為配合某些情況,很多人會裝作自己忘記了事情,對他們來說,這做法來得更輕易,也總比連別人忘記了的事情都記得的好。當然,在別人眼中記性好的我,此話便不適用,並往往引來「別裝傻」的回應。

不過,這個四月,真的很忙,於是很多不願記著的事情,便有了一個人人都接受的藉口。

「對不起,我忙得忘記了。」

所以,我一邊忙著牢記某些事情,一邊忘食忘返忘形忘憂。忙甚麼,忘甚麼,你不一定就能梳理有序,但這大抵是很多人都在過的生活。

(本文為《眾獨》第7期(2007年5月號)編者話〈忙了,忘了〉的變奏,現率先發表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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