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2月27日
你解下髮夾,讓那負責洗頭髮的小伙子,輕輕把你的頭顱按低。「沙沙沙沙……」他開動了花灑後,你的聽覺便猶如接受啟蒙般突然靈敏起來,連不知在那邊揚起的The King Of Convenience的輕柔音樂,也適時溜進你的耳窩裡,只是你一時忘記了這首愛團的歌名。你想了半晌,才喃喃地嘀咕著:是〈I'd Rather Dance With You〉吧,好像是剛分手的男友也愛聽的歌,但你不確定。
每次失戀,你都會光顧髮型屋,煩惱也好不煩惱也好,就讓髮型師手起刀落,把三千根煩惱絲剪短;或乾脆徹頭徹尾換一個新形象,忘記從前的自己,自然能忘記屬於從前的他。為免給人家發現,以及讓自己保持新鮮感,你每次都會走進一間未曾踏足過的髮型屋。所以,每次剪髮,你都會有約兩小時的獵奇感覺。
其實你早已忘記,到底經歷過多少次失戀,但最近這幾年來,次數頻密得叫自己生畏,好像提醒你頭髮長了須修剪,煩惱多了須截斷。失戀過後抖擻精神,愛情路上繼續走,很快桃花又綻放,新認識的男友如車水龍馬。碰巧他們都總愛自己留一頭烏黑亮麗的長髮,雖然每次都沒法待到頭髮如瀑布般落下,愛情便告終結。於是,頭髮長了、失戀、剪髮,頭髮長了、失戀、剪髮,循環不息,就好像是最自然不過的物理現象。
音樂是分散注意力的上佳藉口。剪髮的小伙子就站在面前,但你總是迴避他的眼神,別過頭扮作聽歌,儘管可能根本沒有人關心,但總之別要讓別人近距離看到你憂心忡忡的愁容。二十來歲的你,雖然進出髮型屋的次數已數不清,但始終認為,把既是最當眼、最惹人注意的身體一部分,又是給天然地遮蓋起來的隱私,交到一個陌生人手上,胡亂觸碰,感覺就是不踏實,即使這僅僅是一位洗髮的年輕人,應該未能傷及你的頭髮分毫。此時你還沒有合上眼,就像一個不能睡的戰士,為堅守一個難以名狀的底線而徹夜奮戰。你也盡量壓止身體發出的陣陣不自控的微震,生怕被他發現自己假裝強悍的懦弱。
(閱讀全文)
(4)









